1、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。
2、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。
3、禁止硬质大盖车运输,车辆符合国家《建筑垃圾运输车技术条》(DB34/T2417-2015)标准,且拥有10辆以上本县入户上牌自有运输车辆。
4、有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和车辆清洗设备。
5、有健全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,符合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。
6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1、提供与具备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(渣土)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土方合同;
2、建筑垃圾(渣土)必须使用全密闭新型环保智能运输车运输;
3、工地各出口配有专职保洁人员,全天候保洁;
4、建筑垃圾(渣土)外运一律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输并保持道路清洁;
5、施工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环卫部门规定统一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