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方(出租方):
乙方(承租方):
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挖掘机,为确保双方友好合作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双方平等协商,订立本合同,共同履行。
一、 承租单位施工地址:
二、 租赁机械型号及数量:
三、 租赁挖掘机时间:暂定租赁期为 年7月1 日—2011 年12 月 31 日,具体租赁时间按照实际使用为准。
四、 租赁方式及价格:按月租赁,月租金34566元(大写:叁万肆伍佰陆拾陆圆整)
五、 结算方式:机械进场后一次性付清租赁费,另外由乙方负担机械进出场费600元。
六、 甲方的职责和权利:
1、 甲方司机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,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挖掘机的维护、保养工作;
2、 甲方负责机械租赁使用期间维持机械正常使用的液压油、配件等;
3、 甲方负责配备技术熟练、身体健康的操作人员共1名(保证乙方使用),并承担操作人员工资、社会、工伤保险及各种福利等;
4、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乙方工地负责人的指挥,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主动与工地配合;
5、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,不得违章作业,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;
6、 甲方操作人员,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安全生产,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作业,并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,挖掘机出现故障时,甲方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,及时排除,以保证乙方生产使用;
7、 乙方提出不称职的甲方操作人员,甲方应及时更换,以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;
七、 乙方的职责和权利
1、 乙方负责机械进场后的看护及日常管理以及机械的安全完好;
2、 乙方负责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及日常润滑油料;
3、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挖掘机作业要求,不得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仍违章指挥作业,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;
4、 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生产作业的指挥和作业班次的调整,并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操作人员。
5、 乙方负责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免费住宿。
八、 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向甲方付款。
九、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,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,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方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。
十、 本合同期限为暂定期限,具体日期按照实际使用结算执行。
十一、 本合同一式三份,乙方持两份,甲方持一份。
甲方单位 (公章) 乙方单位(公章)
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
或委托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
签订日期 20 年 月 日